为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干部网络行为,严明纪律规矩,高标准打造过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近日,徐州三新供电服务有限公司睢宁分公司纪委组织纪检委员集中学习中央纪委出台的《纪检监察干部网络行为十条禁令》,要求大家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正确使用网络社交媒体、维护纪检岗位相关人员良好形象。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而是现实世界的延伸,网络行为是纪检监察干部言行的重要组成部分,睢宁三新公司通过“定立场、筑防线、勤自查、强监督”四项举措约束和规范了纪检监察干部的网络行为,划清了网络行为在政治原则、信息传播、工作作风等方面不能逾越的底线、红线,筑牢了“云防线”。

  定立场,筑牢思想防线。深刻认识微信群发布涉政有害言论案件的政治危害性,深刻认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上也要遵规守纪,浏览网站、微信交流时注意把握政治因素、考虑政治影响、防范政治风险,真正做到内无妄思、外无妄动、谨言慎行。以强烈的政治清醒和使命担当严格执行“十条禁令”,从严约束自身言行,自觉同网络不良信息和错误言论作斗争,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筑防线,明确规矩纪律。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全面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等,提醒党员干部在网络行为中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自觉规范言行,慎重通过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发布、转发信息,积极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

  勤自查,净化网络生态。本着“非必要不建群,谁建群谁负责”的原则,三新公司开展微信群组等情况的自查,要求以单位名义建立的微信交流群人员信息一律采取实名制,建群目的以发布通知、学习交流为主。着重提醒纪检监察干部要提高政治敏锐性和判断力,做互联网上遵纪守法的模范。

  强监督,精准排查问题。注重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通过畅通监督渠道、制定行为承诺、开展谈心谈话等方式,着力打造“全天候、无盲区”的监督视角,及时了解、动态掌握纪检监察干部网络行为,对于违反网络行为规定的情况坚决严肃查处。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在网络上的违纪违规行为失察、放任、处置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党组织负责人的责任。高度关注年轻干部违反禁令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督促系好“第一粒扣子”,时刻保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王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