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酒侵害,帮助经营者牢固树立未成年人保护意识,阻断未成年人购买烟酒的渠道,切实加强市场监管领域未成年人保护力度,近期,阜宁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会同阜宁县检察院联合开展“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专项行动。

  执法人员对江苏省阜宁中学周边的大润发超市、香港路精品烟酒店、富沃玛超市等烟酒类经营单位,特别是对规模较小,但是人流量较大的含酒类的食品经营店开展了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要求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对未张贴或未在显著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等警示标识的烟酒零售商户问题,现场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执法人员现场同商家签订了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承诺书。同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向各商户宣讲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制品的危害,发放了阜宁县市场监管局“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的倡议书”。

  此次专项活动,检查了烟酒零售商户12家,督促商户张贴“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志5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4份。

  下一步,阜宁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将牵头县局各基层分局持续加强后续监管,严厉打击在市场监管领域侵害未成人的各类违法行为。通过联合多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在全县范围内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学校周边违规销售烟酒行为的清理整治力度,强化源头治理。同时大力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让未成年人远离烟酒侵蚀,全力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夏永万 夏天 谭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