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感谢执行法官!帮助我们企业解决了燃眉之急,要不是有你们的公正执法,这个钱我们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要回来,我们也不懂如何表示感谢。这面锦旗就是公司全体员工的心声!”近日,如东某轻合金公司法定代表人陆某将一面写着“高效执行护航企业发展,贴心服务创优营商环境”的锦旗递到如东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陈庭庭手中。

  2022年2月,如东某轻合金公司(以下简称轻合金公司)与苏州某金属材料公司(以下简称金属材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一份,由金属材料公司向轻合金公司采购相应货物。后轻合金公司按合同约定履行了给付货物义务,并开具了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但金属材料公司未按期给付货款,轻合金公司向如东法院提起诉讼。2023年12月,如东法院判决金属材料公司应给付轻合金公司货款本金及利息700余万元。由于金属材料公司未自觉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轻合金公司遂向如东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如东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通知被执行人到庭接受执行谈话。但被执行人既未主动履行义务也未主动报告财产,亦没有到庭接受执行谈话。如东法院执行局第一时间深入研判案情,并与轻合金公司相关工作人员沟通。经了解,轻合金公司曾在诉讼过程中申请对金属材料公司相应财产进行保全,但不能覆盖全部债权数额。轻合金公司负责人向执行干警倒了一肚子苦水:“我们也是小微企业,这么大标的的货款收不回,对我们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了很大影响,我们的员工也快发不出工资了,恳请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尽快帮助实现合法权益。”

  2024年3月下旬,经事前沟通协调,如东法院与常熟法院执行干警至金属材料公司所在地协同执行。两地法院执行干警经采取搜查措施,在金属材料公司财务室内搜得大额现金;且该公司财务会计账册显示,在法律文书生效后,该公司仍与其他公司有大额资金往来;同时金属材料公司厂房内原有的机器设备已被转移,厂房内空空如也。

  针对案件具体情况,经两地法院执行干警会商,决定将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沈某拘传至如东法院进行调查询问。后因其拒不申报财产,且不说明机器设备去向,如东法院依法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同时将金属材料公司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犯罪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后续执行过程中,如东法院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同时“以打促执”,又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执行和解。沈某在拘留期间也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主动要求公司工作人员将被如东法院查封的车辆交至指定地点,该车拍卖成交后,案款已于第一时间发放给轻合金公司。同时,就尚未履行款项,如东法院协同常熟法院继续组织双方当事人“背靠背”协调。最终,经过两地法院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由金属材料公司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金属材料公司已按照该和解协议履行了相应义务,该案顺利告一段落。

  对于被执行人不在本辖区的执行案件,协同其所在地法院一并开展执行,能最大程度发挥属地法院熟悉本地环境和乡风民俗等优势,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执行工作,既需要以雷霆手段惩戒失信行为,也需要于细节处贯彻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刚柔并济地将法与情交织在执行工作始终,使之既有温度,亦有力度。近年来,如东法院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大局,秉持“人人、案案、事事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在加大执行力度和善意文明执行间寻求平衡,在精细、精致、精微上下功夫,厚植宜商法治沃土、落细落实司法供给,持续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最灿烂的阳光、最纯净的水、最新鲜的空气。(赵杰 毛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