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5日邳州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于微伟同志为邳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

  决定免去李鎏同志邳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帮促)职务。

  任命潘焱同志为邳州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程立峰同志为邳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范万里同志为邳州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扈平同志邳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李修荣同志邳州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程立峰同志邳州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范万里同志邳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李睿同志为邳州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决定免去林春龙同志邳州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任命白海洲同志为邳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林桂柱同志为邳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沈梅同志为邳州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高永贵同志邳州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