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通州法院里,法槌声交错键盘声。这天早上,熙攘的传达室里出现了一位老人,略显突兀的是,她的手上捧着一些桃,生涩的普通话里夹杂着零星的方言:“我要找张法官。”“哪位张法官?”面对门卫的问询,她不假思索地报出了张法官的办公室电话。当查找得知她口中的张法官名字叫张波时,她重重地点了点头。

  而此时的张波并不在办公室,而是早已踏上了另一起案件的现场勘查之“旅”。辗转联系到张波后,老人说明来意:“我想见见你,张法官。”张波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后,反应过来这是王某啊。

  王某系张波几个月前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被害人。去年9月,在南通市通州区东社镇王某家东边的小路上,曹某与王某发生争吵,曹某一拳击打在王某的胸部,造成王某肋骨骨折,损伤程度构成了轻伤二级。经过阅卷得知,曹某和王某二人系邻居,常年因琐事发生争吵。

  作为一名刑事法官,张波知道,曹某的犯罪行为自然应当依法惩处,但在案结事了人和的审判目标下,就此类因民间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而言,法槌一旦轻易落下,双方之间的敌意和仇恨断然不会因此消失。为此,他定心地当起了双方之间的“传话筒”。

  甄别证据、听取双方诉求,并从中分辨出二人神态、动作;结合二人不同的言语风格、思维逻辑,把握各自习惯的沟通方式;在有效倾听的前提下展现客观中立的立场,且兼顾情理,达成良性沟通;找准利益平衡点,直击核心诉求,同时根据案件进展掌握轻重缓急。来来往往间,二人最终握手言和。寥寥数语,道不清调解全过程的纷繁复杂;而寥寥数语,却能道出司法为民不一定是轰轰烈烈的壮举,也可以是润物细无声的有为担当。

  “我带了些桃,是我亲手摘的,很甜,想给你尝尝。”王某想以此来表达感激之情。作为被害人,王某从最初的不安、质疑到而后的信任、倚重再到不再纠结于过往,循着法律的指引重新出发,这场看似“波澜不惊”的心态转变皆来源于张法官的解纷排难。这期间,她打了很多次的“求助”电话,无论何时何地,张法官总是次次有回应。但她没有想到,这次却被法官拒绝了,“你的心意我收到了,但是这桃子我不能收,我只是做了应该做的工作。”

  从王某家到法院,骄阳似火下,这袋跨越十余公里​的桃子一定很甜,因为它见证了法官与当事人的“双向奔赴”。(钱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