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江苏省检察机关破产领域检察监督工作情况。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席玉峰出席发布会。
2020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涉破产监督案件135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民事审判违法监督检察建议、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等共计468件,取得了显著成效。
江苏检察机关严厉打击“假债权”。破产是虚假诉讼的高发领域,存在“假破产真逃债”的现象,全省检察机关加强对涉破产企业虚假债务的甄别与发现,尤其是对破产企业负责人与他人恶意串通伪造、虚增债权,稀释破产财产,将普通债权伪装成“优先债权”,挤占其他债权人受偿额度等情形,重拳出击,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淮安市经开区检察院在办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破产监督案件中,查实案涉公司利用工程款可优先受偿的规定,虚增7000余万元工程施工款的事实。通过发出虚假债权风险提示函和再审检察建议,有效保护了企业破产财产和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常州市天宁区检察院在开展破产监督专项活动中,查实蒋某等13人与某电子制造公司实控人张某某恶意串通,通过伪造证据申请虚假劳动仲裁,并企图利用“执转破”程序“逃废债”。检察机关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撤销错误调解书、终结非诉执行程序,避免破产程序被恶意利用。
席玉峰介绍说,近几年,江苏检察机关将破产监督作为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监督方式,监督重点由程序公正向实体公正转变,监督范围由破产审理向破产管理人履职延伸,监督成效由个案办理向社会治理拓展,逐步打开了破产监督新局面。
江苏检察机关目前正在积极开展“检察护企”和“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破产监督工作既关系到企业的良性发展,也涉及到民生保障,是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下一步将持续更新工作理念,突出专业化方向,不断完善工作举措,高质效办好每一个破产监督案件,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贡献检察力量。
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毛建忠对发布的典型案例作简要介绍,苏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勇介绍了苏州破产监督工作典型事例。(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