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涉物业纠纷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近三年涉物业纠纷审判情况,并发布了一系列典型案例。

  南京中级法院民四庭庭长李飞鸽介绍,2021年7月至2024年6月,南京全市两级法院积极应对涉物业纠纷案件增长态势,共新收涉物业纠纷案件49055件,审结49687件。一审审结案件的调解撤诉率达61.34%,二审审结案件的调解撤诉率为15.46%,有效化解了众多物业服务领域的矛盾纠纷,有力推动了基层社会治理工作。

  据介绍,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南京法院发现涉物业纠纷多发主要源于开发商与物业服务企业职责界限不明,部分业主误将房屋质量问题归咎于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参差不齐,难以满足业主需求;业主维权方式不当,常以拒交物业费表达不满;业主自治组织协调功能缺失,未能有效调解矛盾等原因。

  李飞鸽表示,为妥善解决涉物业纠纷,南京法院采取了一系列积极举措。加强与相关部门和行业组织协同合作,推动网格员深入基层,共同防范风险、化解纠纷;成立物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邀请专业调解员参与,提升调解效率;推行小额诉讼程序,组建专业团队,研发智能审判系统,提高司法质效;开展巡回审判,通过“示范诉讼+集中调解”模式,就地化解批量纠纷;及时发出司法建议,加强普法宣传,引导各方依法依规解决纠纷。

  发布会上,南京中级法院发布了八个典型案例,涵盖居民委员会依法代行业委员会职责签订的物业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物业服务人未能有效履职维护监控系统、业主大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等多个方面。(杨升辉 朱雨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