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618”“双十一”,已经成为电商圈的大节日。层出不穷的促销方式,吸引着消费者们“激情下单”。但也有以“免单”为噱头,欺骗消费者抢购的不良商家。

  2022年6月,小张看到广东某家具公司旗下网店的“618抢免单福袋”活动,事先咨询商家,确认了“6月15日20:00在该网店前五名下单付款得享免单优惠,金额上限20000元,所有商品均参与活动”。

  活动当天,小张以20:00:01的“神速”下单购买家具,并于20:00:14付款15407.50元,同时告知商家因家中装修要迟延发货。

  事后,小张多次向商家询问免单名单,商家却一直不公布,期间商家还曾回复“免单规则为随机5名”,气愤的小张随即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举报。

  之后,当地政府对涉案店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罚内容为罚款50000元,处罚事由为涉案店铺开展有奖销售活动,实际上无该有奖销售活动计划和方案,且未对该有奖销售活动进行后续开奖和兑奖。

  目前小张的该笔订单仍显示为“正在出库”状态,小张诉至法院,主张退一赔三。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广东某家具公司宣传的“抢免单福袋”有奖销售活动是否构成欺诈。

  法院经审理认为,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者负有告知义务的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致使当事人基于错误认识作出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欺诈行为不仅包括“积极的作为”,即故意告知虚假情况,还包括“消极的不作为”,即故意隐瞒真实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本案中,广东某家具公司宣传“抢免单福袋”有奖销售活动吸引消费者下单付款,但未对该有奖销售活动进行后续开奖和兑奖,实际上是以虚假的优惠促销活动诱使消费者下单以获取利益。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第十六条规定,本案广东某家具公司系以虚假的“有奖销售”方式销售商品,构成欺诈。

  因此,小张主张三倍赔偿46222.50元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对于小张主张的退款,鉴于涉案订单目前仍为“未发货”状态,小张所支付货款尚未给付广东某家具公司,故对小张主张退款的请求不予支持,小张可直接通过平台申请退款。

  购给消费者带来实惠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烦恼,虚假打折、虚构免单等消费陷阱层出不穷,如何维权成了“老大难”。

  在参与各平台优惠促销活动时,消费者请务必擦亮双眼、理性购物,认准正规平台、证照齐全、经营时间长、信誉度高的商家,切勿盲目相信“一折秒杀”“限时免单”等活动,下单前仔细辨别商品的来源、功能、质量及价格波动,警惕网上欺诈与虚假宣传。如发现商家涉嫌虚假宣传,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外,商家也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的原则与消费者进行交易。“一言为重百金轻”,通过虚假手段吸引消费者下单获利不是长久之计,不但损害自身利益,还会触及法律红线!(黄静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