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龄误工费”的认定一直是道交审判领域当事人争议较大的事项之一,往往成为个案中牵涉金额最大的一项损失。为了进一步保障伤者的合法权益,提高保险公司的接受度,提升司法裁判公信力,近日,崇川法院驻道交中心速裁法庭召集伤者代理人代表和保险公司代表开展同堂交流会,共同探讨民事道赔案件中关于“超龄误工费”的司法实务问题。崇川法院唐闸法庭副庭长顾彬及干警代表,五位代理伤者诉讼较多的律师及法律工作者,四家主要保险公司的理赔负责经办人以及市保险行业协会的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第一阶段,顾彬介绍了目前审判实践中“超龄误工费”裁判依据、现行司法政策及有关适用标准等事项,然后就所涉证据审核、证明力认定、证人证言采信、行标选择、司法酌定幅度等难点抛出问题及争议,组织两方代表有针对性地发表观点。
伤者代理人一方代表提出,其本职在于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在实际操作中会存在单位怕牵涉用工法律责任而不敢配合、知情证人碍于诉讼场合而不愿配合、超龄用工手续欠缺以致客观证据调取困难、现金交付无法证明等各方面困难,也提出了出险后保险人员及时调查取证、采取录音录像手段妥善固定证据、收入不明时区分行业及工种认定误工标准、在最低工资标准和行业标准区间范围内统一司法认定标准等建设性意见。
保险公司代表站在理赔人的角度指出了“超龄误工”举证方面的常见问题、超龄伤者事故前工作频率时长上的疑点、超70岁老年人工作事实的真伪审查、利害关系证人证言的采信等理赔障碍,表明了积极谋求调解的诉讼态度。市保险行业协会代表就如何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建立理赔沟通机制等方面作了发言。
会议第二阶段,乔旭阳、单玉两名法官助理分别提供了两起涉“超龄误工”的真实案例供参会人员讨论,诉、辩、审三方结合案例进一步发表了观点和理由,为“超龄误工费”的个案裁量提供了有益参考。最后,保险公司一方重申了不唯年龄、按实赔付的准则,伤者代理人一方也表达了坚决抵制虚假诉讼的态度。
今年以来,崇川法院驻道交中心速裁法庭致力于创新审判沟通机制,作为涉道交案件处理的最后一环,人民法院具有疏导程序进程、凝聚各方合力、保障公平正义的职责和优势。本次组织利益各方集中交流实务中的争议问题,也是减少对立、消除分歧的一次积极尝试,更是法院谋求共识、统一尺度的良好契机,强化沟通机制不仅可以提升调解率、服判息诉率,更有利于司法裁判实现情、理、法的有机结合,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诉求。(乔旭阳 顾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