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法官,谢谢你们,昨天我已经收到欠款了!”日前,某科技公司负责人来到海安法院开发区法庭,将一面写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尽心尽责为企业排忧”的锦旗送到康传贤法官手中。

  据悉,该科技公司承揽了章某多处工地的弱电工程项目,2024年10月初,经双方结算确认,章某欠科技公司承揽报酬14600元,并承诺于当月月底前付清。此后科技公司负责人唐某多次催要未果,遂引发诉讼。

  开发区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康传贤认真研判案情,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有调解的可能性,当即电话联系章某。但章某表示近期确实经济困难,无法立即付清欠款。

  庭审当日,章某未到庭应诉。庭审结束后,为实质化解矛盾,康传贤再次联系章某。电话中,康传贤仔细为章某分析利弊,表示如其到庭仍可组织庭后调解,希望能为双方找到最优解。二十分钟后,章某来到法庭,康传贤耐心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并细致地进行释法说理,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商讨可行方案。最终,双方均同意章某在12月底前付清欠款。协议签订后,章某按期履约,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判决不是终点,事了才是目的,每一件案件不论大小,都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海安法院开发区法庭将继续把调解贯穿案件办理的各阶段、全过程,在掌握案件事实与矛盾根源的基础上,不断提高调解效能,持续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助力企业健康发展。(海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