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新年第一个工作日,南通某装饰公司就到崇川法院执行局送上一面“高效公正执法, 热情服务为民”的锦旗。
某装饰公司与某置业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约定由装饰公司承包一项目的铝合金门窗安装工程,工期为288天。工程竣工验收后,置业公司未能按约支付工程款,装饰公司诉至崇川法院。2024年9月,经法院判决后置业公司依然未履行付款义务,装饰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先行前往南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调取了置业公司名下所有房产,并将房产以未出售、已出售、备案登记、查封等可能影响处置的情形进行了分类,引导装饰公司在不超过其申请执行总债权范围内就处置标的进行选择。另外,执行法官还积极督促双方对房产的拍卖进行议价,充分发挥当事人意思自治,增强申请执行人在执行程序中的参与感。“经常看到法院公众号上宣传‘公正与高效’,没想到走法律程序要钱可以这么快!”装饰公司负责人由衷感谢法官的努力。
崇川法院始终秉承“如我在诉”的意识,将人民群众的关键小事当做工作中的头等大事。执行工作作为法院工作的“最后一环”,真正将纸面上的正义化为胜诉当事人的真金白银。(贵贺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