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下午,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深化“江苏工匠”培育工程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举措》)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及特色亮点。

  据悉,《若干措施》分为5个方面19条措施,侧重夯实高技能人才培养基础、加大高技能人才培育力度、支持高技能人才发挥作用、健全高技能人才评价机制、优化高技能人才发展环境五大方面,从政策保障、培训赋能、服务支撑、待遇落实、环境营造等多方面作出具体部署,进一步推动技能人才利好政策落地见效,加快塑造一支素质优良、总量充裕、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的现代化技能人才队伍。

  《若干措施》围绕塑造现代化人力资源的要求,针对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高技能人才,推动技能人才提质扩量优结构,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方面,注重促进就业创业。建立并完善就业意愿识别和技能短板诊断机制,推行“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服务”全链条模式。不断健全以就业培训上岗率、职工培训稳岗率、创业培训合格率等三项指标为主,以参训人员满意度指标为辅的培训质量评估机制,充分释放培训稳就业、促创业、防失业功能。

  另一方面,注重服务产业企业。鼓励企业建立高技能领军人才“揭榜领题”以及参与重大生产决策、重大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项目等制度。鼓励各类用人单位推行“技师+工程师”等团队合作模式,融合技术技能资源优势,在科研和技术攻关中发挥高技能人才创新能力。

  针对制约技能人才发展的堵点难点问题,《若干措施》整合跨领域资源要素,在诸多方面先行先试。如在推进“职技”贯通方面,支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同批次并行招生,适当提前省重点技师学院招收初中生源技师班的招生批次。以发展新质生产力急需的技能人才为重点,选择部分条件比较成熟的院校探索开展“学历+技能”贯通培养模式试点。支持技工院校毕业生同等享受高校毕业生社保、就业见习、创业等补贴。

  江苏是人力资源大省,也是技能人才密集高地。据《若干措施》介绍,“十四五”时期末,全省技能人才计划占就业人员的比例稳定在30%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力争达到35%;到2035年,技能人才规模持续壮大、素质大幅提高,高技能人才数量、结构与江苏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基本相适应。(庄雨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