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八万赔偿款,一分都不能少!不给钱我就向法院申请对你采取强制措施!”

  “我确实拿不出这么多钱,要拘留就拘留吧!”

  在如东法院执行谈话室内,两位当事人态度都十分强硬,一见面就吵得不可开交,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案件,生效判决确定被执行人王某及宝某公司应共同赔偿申请执行人杨某华和杨小华因其亲属吴某交通事故死亡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48万余元。因王某及宝某公司未按时履行,杨某华和杨小华向如东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未查询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因王某系安徽人,宝某公司系注册于河北的企业法人,如东法院依法委托当地法院查询了两被执行人财产情况,均未得到有效的可供执行财产线索。根据生效判决确认的地址,执行干警通知两被执行人到庭接受执行谈话,但未按期到庭。执行干警通过调阅审理卷宗时发现王某留有的手机号码并尝试拨打,均无人接听。杨某华和杨小华多次来到如东法院询问承办人案件办理情况,表示因交通事故亲人去世精神上受到损害,且家庭困难迫切需要这笔赔偿款解燃眉之急。该案执行开头即困难重重。

  群众利益无小事,执行干警继续梳理案件情况并仔细研判,通过关联案件系统查询,发现宝某公司在全国法院有大量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结案,且经过当地法院财产查询的结果,该公司早已停止经营且没有履行能力。王某名下仅有一辆事故时所驾驶的车辆,虽然对该车进行了档案查封,但是因为年代久远,即使处置也远远不够偿还本案债务。执行干警敏锐地发现王某在全国其他法院没有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资信状况好,于是果断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将限制消费令等法律文书发送至相应手机号码,同时告知其及时履行还款义务,切莫因小失大。

  功夫不负有心人,3天后,承办人接到了该手机号码的来电,对方承认是王某本人,其表示交通事故虽然是负同等责任,但判决的金额将近50万,数额巨大,其家庭条件也比较困难,一下子拿不出这么多钱,在收到相关法律文书后,也咨询了当地的法律工作者,知道了此事的严重性,也想尽快处理此案,请求法院出面协调,让对方能否做一些让步。

  得知上述情况后,执行干警主动约谈了杨某华,告知其案件的相关进展情况,杨某华表示愿意在法院的组织下进行相应的协调工作。

  2024年12月下旬,经过事先安排,双方当事人在执行谈话室终于坐到了一起。一见面,杨某华就指责王某:“开庭之后就再也没见你的踪影,打你电话也没接,你一分钱也没给,我现在真的是身心俱疲,现在我老婆去世了,家里还有老人要赡养,家庭情况真的十分糟糕!”王某则表示自己并不是不想履行,实在是数额太大,没有履行能力。这便有了开头的那一幕。

  承办人决定改变策略,从“面对面”调解转向“背对背”协调,苦口婆心地做双方工作,分别与双方就案款履行方案进行深入交流,进一步了解各方的真实想法;同时,承办人与双方当事人拉近距离,以“唠嗑”的方式打开双方心扉。经过十余小时的耐心沟通和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王某多方筹措资金,当场履行40万元款项,该案顺利执结。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本案是新时代“六尺巷”调解法的一次生动实践,在今后的工作中,如东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不断提升执行工作水平,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让执行工作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曹锦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