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胸怀大局,执行为民”,近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又一次获赠同一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代表送来的锦旗,也收获当事人双倍的点赞。
这是一起申请执行人多达25人的房屋预售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系某地产有限公司。2016年至2019年期间,这25名申请人陆续购买了被执行人开发的公寓49套,并付清了全部价款,但被执行人一直拖延未能办成房产证。2020年7月,申请执行人看到上海某法院拍卖公告后,意识到房产已抵押给个人,遂向该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但被驳回。之后,他们又诉至通州法院,经调解,双方购房合同解除,该地产公司应退付申请执行人700多万元,且诉讼阶段保全了被执行人名下多处房产,执行似乎水到渠成。
但万万没有想到,当执行法官对被保全的房产进行核查时,发现这些房产均已在住建局进行备案登记,且房主均向法院提供了购房合同、全款发票等证据材料,据此保全的房产非被执行人财产,无法处置变现。
一条路被堵死了,就要寻找另外的执行方案。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名下资产再次详细摸排,发现其部分抵押资产目前委托第三方上海某物业公司出租,有租金收入。于是,法院一面敦促物业公司配合法院提取租金,一面向另案债权人协商让渡资金,用于解决本案债务。2024年6月本案陆续进账400万余元。
本以为执行进展顺利,谁料又横生枝节,上海某物业公司突然截留资金。原来,该物业公司前期代理出售的被执行人名下公寓,因其不配合业主办理网签备案无法过户,导致业主情绪较大。
法院迅速联合住建部门,共同约谈上海某物业公司及申请执行人代表,经过多轮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由上海某物业公司按照执行标的的九折代被执行人履行债务,申请执行人也自愿放弃未到位的执行请求。至此,这起执行案件一波三折、耗时两年终于圆满落幕。(王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