态度恶劣,试图拦住警车阻碍执行……在案件的执行过程中总有一些被执行人试图以各种方式“任性”阻碍执行?近日,如皋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恶意逃避对抗执行、扰乱法院依法办案的行为开出1000元罚单。

  “消失”已久的被执行人现身

  “法官,我看到尹某了,你们快来!”这是一起十年前的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干警得知被执行人在家中的消息后,火速赶往泰兴某镇。面对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尹某声称已经给付了这笔款项。但执行干警让其出示给付证据时,其又顾左右而言他。

  任性对抗执行

  对此,执行干警决定依法带走尹某。见情况不妙,尹某急忙电话召集了居住在附近的兄弟亲朋。10余人很快赶到执行现场,拒让执行干警带走尹某。执行干警再次出示证件,释明妨害公务阻挠执行的后果。但他们不为所动,对法院的传唤行为拒绝配合。

  快速处置、密切配合

  执行干警立即汇报现场执行情况,局领导火速安排多名警力赶赴现场增援,同时平台委托泰兴法院协助执行。快速的反应力、密切的配合力、强大的执行威慑力让尹某认清了现实。下午5时许,尹某被传唤至如皋法院。

  主动悔过、认错认罚

  “法官,我不懂法,这次我是真的知道错了!”认识到事情严重性的尹某,悔恨不已,连连认错并当场写下悔过书,希望法院能够从轻处罚。同时对于拖欠款项,尹某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进行协商,经四处筹款,尹某一次性给付1万余元,案件执结。

  因尹某认错态度较好且主动履行完毕,同时考虑到其家庭特殊情况,如皋法院依法对其罚款1000元,未对其采取进一步的强制措施。尹某书面悔过后,当场缴纳罚款。

  “我们的处罚措施有力打击了被执行人对抗执行的嚣张气焰,对案件的执行也起到了关键性的推动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执行局局长常雪萍这样表示。她同时提醒,司法权威不容挑战,每位公民都有义务配合法院的执行,如果存在妨碍执行的行为,法院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措施,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公安追究其刑事责任。(贾俊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