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家住扬州市江都区浦头村的袁老先生对今年一月份的电费高产生疑惑与不满,一早便来到了浦头业务所营业厅。

  营业厅工作人员闻讯后赶忙上前接待,一边安抚袁老先生的情绪,一边进入系统查询。该所廉政安全员小张也留意到了这边的情况,主动过来了解事情经过。小张深知,客户对电费的质疑可能涉及公司服务流程、信息传达等多方面的廉政风险点,确保服务的公正透明至关重要。

  工作人员查询后耐心地向袁老先生解释:“去年7、8、11、12月,您家应该是使用空调频率增加,用电量明显上升。江苏省城乡居民生活用电按年用电量分三档计费,第一档额度为0-2760度;第二档额度为2671-4800度,加价0.05元/千瓦时;超过4800度,进入第三档,加价0.3元/千瓦时,您家去年用电量进入了第三档,所以电费较高。今年1月天气寒冷,您家可能是增加了取暖设备,而且春节期间家中居住人口变多,用电量明显增加,所以电费较高。”

  在工作人员解释的过程中,廉政安全员小张认真倾听,确保解释内容准确无误,并介绍了生活中的省钱小技巧:“购买家用电器要有意识地选择能耗等级低的产品,一些家里的老电器耗电量较高,不用时记得拔掉电源;热水器不用水时也要及时关闭,避免反复烧水耗电量大;夜间21点至次日8点使用电器,电费会比较便宜。如果对用电量存在异常,您还可以联系我们工作人员申请校表,在用电过程中您有任何疑问或者觉得我们服务有不到位的地方,可以随时和我们反馈,我们一定会认真对待,积极解决。”经过半小时的沟通,袁老先生的情绪逐渐变得平和。

  事后,廉政安全员小张查看了以往电价政策宣传的记录,与工作人员沟通了解客户对电价政策的知晓程度,发现是宣传方式不够多元化导致此次事件发生,并将情况反馈给扬州三新江都分公司,提出改进建议。该公司以此次事件为契机,要求各业务所制作通俗易懂的电价政策宣传手册,针对老年客户群体开展上门宣讲服务等,提高用电透明度,避免类似误解再次发生。(王林莉 郭忠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