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审判庭收到了一面锦旗,“真情温暖感人心 人民法官为人民”十四个大字表达了案件当事人对余雪松审判团队公正高效办案的由衷感谢。
2024年,原告因未就案涉工程签订合同产生纠纷,将南通某工程有限公司、徐某、孙某诉至崇川法院,要求三被告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及利息。案件涉及合同主体认定、债务金额确定以及实际控制人责任承担等多个复杂法律问题。
在审理过程中,审判团队秉持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深入分析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通过对公司股东结构、实际控制人的庭审陈述以及相关证据的全面审查,审判团队认定南通某工程有限公司为合同主体,应向原告支付工程款及利息,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判决生效后,原告对审判团队的公正司法和高效办案表示赞赏,并表示,审判团队始终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求,细致梳理案件事实,最终作出了令人信服的判决。为了表达对审判团队的感谢,原告特地制作了一面锦旗,亲自送到法院。
在赠送锦旗时,原告说道:“感谢法院的公正判决,在各个被告互相拉扯、推脱的情况下,帮我们追回了拖欠6年的工程款,让我们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你们的敬业精神和细致入微的工作态度,让我们对司法充满了信心。”
崇川法院通过专业、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在解决当事人急难愁盼问题的同时,更传递了司法的温度与力量。(毛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