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解读《江苏省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回答记者提问。

  会上,江苏省卫生健康委主任谭颖介绍,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立足群众需求,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务实创新,提出了一揽子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强化生育服务支持,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等四个方面15条。

  第一个方面,强化生育服务支持。从去年开展的育龄群众生育支持政策需求调查看,群众最期盼的是生育补贴、生育服务、假期保障等政策。《若干措施》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提出了针对性支持政策举措,为生育减负、为生活提质。

  一是进一步减轻家庭经济负担。一方面,加强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强调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减轻生育医疗费用负担。进一步优化完善医保和生育保险相关政策,有效减轻家庭生育负担。同时,推进生育津贴免申即享。另一方面,落实好生育补贴制度。在落实好国家生育补贴制度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加大补贴力度。

  二是完善生育休假制度。包括优化生育假期成本共担机制,将企业支付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用补贴标准,在现行的对生育二孩、三孩补贴基础上,扩大到对生育一孩的给予50%的补贴。强调严格落实产假、延长产假、男方护理假、哺乳假、育儿假等制度及相关待遇。

  三是优化生殖健康服务。继续深入实施母婴安全行动和出生缺陷防治能力2个提升计划,进一步提高母婴安全保障水平;加强生育友好医院建设,增加高品质、普惠型产科床位设置,做优生育医疗保健服务,持续提升群众生育服务体验。开展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促进行动,实施女性生殖健康促进项目。

  第二个方面,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若干措施》突出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导向,围绕加强妇女儿童医疗服务、托育服务、儿童发展和保护提出了6条措施,为“最柔软”的群体筑牢“最温暖”的健康港湾。

  一是强化妇女儿童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省市两级妇幼保健院能力建设,到2025年,5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涉农区)全部建成妇幼保健院。加快健全儿童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按照每千名儿童2.5张充实儿科床位。

  二是提高儿童医疗服务水平。加快建设儿童友好医院,加大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实施力度,积极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提高儿童医疗保障水平。

  三是大力发展托育服务。目前,全省有托位数超过36万个,千人口托位数超过4.1个,普惠托位占比超过65%。《若干措施》总结各地经验,围绕就近托、普惠托、放心托,努力强供给、优政策、提质量,健全0-3岁婴幼儿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完善普惠托育支持政策,提升托育服务质量。

  四是促进儿童发展和保护。发挥专家、媒体、群团组织、专业服务机构等作用,普及科学育儿知识和技能。开展家庭养育指导,增强家庭科学育儿能力。广泛开展儿童关爱服务,促进儿童早期发展。发展儿童福利事业,提高保障水平。

  第三个方面,强化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在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中,“养”的支持是关键一环。《若干措施》多维度强化政策支持,努力减轻家庭养育负担。

  一是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主要包括,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优化幼儿园布局和城乡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完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推进机制;适应学龄人口高峰,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支持幼儿园提供寒暑假期托管服务;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

  二是加强住房支持政策。健全完善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政策,给予多子女家庭更多住房支持。把符合条件的多子女家庭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保障范围,优先满足多子女家庭的住房保障需求。

  三是强化职工权益保障。主要包括,加强女性就业保障,为因生育中断就业的女性提供再就业培训公共服务;落实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要求用人单位根据女职工需求配建母婴设施,鼓励用人单位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组织寒暑假期和课后儿童托管活动,帮助职工解决育儿困难。

  第四个方面,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生育支持政策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大力支持。《若干措施》提出积极构建新型婚育文化,加强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教育引导,推动形成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加强社会宣传倡导,持续深入开展生育友好宣传引导,共同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

  下一步,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协同各设区市,不断细化落实《若干措施》,以政策的力度、服务的温度,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生育、养育、教育等方面的需求,让育儿家庭笑容更多、幸福更满,为人口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程欣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