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助力全乡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近日,兴化市林湖乡纪委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将人居环境整治纳入日常监督重点,通过主动靠前监督,推动全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质增效,为打造美丽宜居乡村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压实责任,强化监督“驱动力”。乡纪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成立专项监督检查组,对照《关于开展全乡春季村庄环境及水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相关要求,明确监督重点,采取实地走访、随机抽查和群众访谈等方式,对各村(社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同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聚焦重点,增强监督“精准度”。本次督查,工作组深入村庄主次干道、“三边三口”“河沟塘渠”等区域,重点检查村庄生活垃圾清运、乱堆乱放清理、水面漂浮物打捞等工作落实以及长效保洁人员履职等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及时反馈给相关村及职能部门,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同时,督促各村(社区)对照问题清单,全面自查自纠,主动发现并解决类似问题,不断巩固和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成果。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村(社区),乡纪委将及时进行通报批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倒逼责任落实。
常态长效,提升监督“实效性”。为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乡纪委联合农业农村等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定期对人居环境整治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同时,探索创新监督方式,充分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级纪检员作用,及时发现和反馈人居环境整治存在的问题,逐步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监督合力。此外,健全完善“群众参与、群众监督、群众评价”工作机制,推动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助力实现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开展。 (唐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