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2月24日电(虞启忠)近年来,南京各级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从严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上下游关联犯罪。2023-2024年,全市法院判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536件1477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占诈骗犯罪比例升至51.47%。其中,判处涉缅北等特大跨境电诈案件91件333人。此外,还判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其他关联犯罪2236件3319人。2月24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批典型案例。

  跨境犯罪集团电信网络诈骗

  黄某某等人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加入针对中国大陆居民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该集团集中居住、统一管理,分阶段实施诱导被害人注册App、发小额红包、引诱被害人大额充值等手段骗取钱财,共骗得180余名被害人2700余万元。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某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予以判罚。

  本案系典型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该境外犯罪集团层级严密、分工明确、得手率高,被骗群众多、分布广,财产损失巨大。法院依法准确认定犯罪集团,坚决遏制规模化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势头。

  “悦聊”软件诈骗

  高某等人通过运营“悦聊”App,以“同城约会可以发生性关系”为诱饵,诱骗男性充值、打赏,共计骗取财物2.3亿余元。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一审、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经审理认为,高某等人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予以判罚。

  法院准确把握平台运营者技术支持在犯罪中的关键作用,依法认定平台运营者为主犯,规范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也警示平台运营者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直播操控“赌石”“开蚌”结果诈骗

  谷某某等人采用虚假原石和珍珠蚌、虚假报价议价、虚设观众投注等方式操控直播“赌石”“开蚌”结果,诱骗被害人投注,共计骗取600余万元。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谷某某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系犯罪集团,予以判罚。

  网络直播吸引众多人参与,法院严厉打击此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对规范网络直播行业秩序、营造健康网络消费环境、推动互联网经济良性发展有积极意义。

  代购热门演唱会门票诈骗

  李某某通过网络发布虚假代购演唱会门票信息,先后骗取包括大学生汪某某等在内10名被害人共计2万余元。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予以判罚。

  近年来文旅市场火热,演唱会门票一票难求。一些诈骗分子利用粉丝求票心理行骗,尤其大学生社会经验不足易落入圈套。法院提醒歌迷通过正规渠道购票,勿轻信“黄牛票”等信息。

  提供“手机口”技术支持共同诈骗

  刘某等人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仍用多部手机、对录线等组装“手机口”设备为其提供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将境外电话转化显示为本地号码,共计诈骗56万余元。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等人构成诈骗罪,予以判罚。

  随着“断卡”行动和反诈宣传开展,境外诈骗分子利用“手机口”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高发态势。法院对此类犯罪行为判处刑罚,全链条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背后的黑灰产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