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京市高淳区检察院通过“强化融合履职、细化调查核实、深化救助治理双衔接”的方式,不断提升司法救助工作质效。去年以来,办结刑事案件被害人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3件,案均救助金额1.23万元。

为强化融合履职,该院控申部门对每个受理的案件进行筛查,发现救助线索及时与办案部门对接,建立了救助线索发现、移送、分析、研判机制,形成救助工作“一盘棋”格局。与区妇联、农业农村局等单位会签司法救助协作机制,通过不定期走访、邀请妇联、民政等部门走进检察机关的方式,通报司法救助工作情况。依托乡村振兴检察工作站,结合政法网格员走访等,将司法救助法治宣传融入日常工作,提高司法救助工作知晓率,织密救助防线网,

在细化调查核实上,该院始终在严格规范救助程序上持续发力,准确把握救助条件、救助标准,确保每一起司法救助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工作中注重突出救助重点,聚焦残疾人员、困难妇女、未成年人等受困特殊群体,加大救助力度。联合民政、社区等部门,量身定制了“省市区三级联动救助+民政帮扶+支持起诉+心理救助”的救助措施;联合区妇联、区公安等提供“经济救助+心理救助+学习环境改造+淳爱妈妈长期关怀”的救助措施。针对未成年人救助对象遭受家庭成员侵害的,常态化采用第三方监管发放模式,采取与临时监护人村委会、镇政府签订司法救助金三方监管协议,形成了“区检察院+临时监护人+属地镇政府”+“定期监管回访”的复合监管模式,为司法救助金拧上“紧箍咒”。

深化救助治理双衔接,加强司法救助类案分析,是高淳检察院构建“司法救助+社会治理”双衔接又一种工作模式。该院从司法救助类案线索中发现社会治理等相关问题,开展深层次、系统性的类案问题治理,整合各方资源、拓宽救助渠道,促进社会治理。通过每案配置“检察官+资深调解员+律师”组成的矛盾化解团队,与公安、街道、综治中心等多部门形成联合处置合力,引导双方当事人通过“救助+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丁晓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