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3月14日电(虞启忠)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1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4年全市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审判工作情况。
数据显示,2024年全市法院新收涉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一审案件6662起,通过多元解纷机制实现诉前调解成功1939起,新收案件数同比下降1.77%,诉讼案件调撤率达52.84%。
消费纠纷主要分布在文体健身、网络购物、美容美发及旅游、快递、餐饮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以旧换新和补贴政策实施后,居民消费信心提升,装饰装修、奢侈品、耐用品消费意愿强烈,但质量及售后服务纠纷相应增多。通过网络购物、直播、游戏引发的新型消费纠纷占比继续提升,服务性消费仍占据较大比例。
发布会上,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2024年南京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件。这十件典型案件是从2024年全市法院审结的数千件案件中精选而来,既是树立裁判规则、发挥司法裁判示范引领作用的重要载体,也是南京法院司法服务保障消费提振的缩影。
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南京法院积极发挥审判职能,在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支持消费者关于惩罚性赔偿的诉讼请求,既让惩罚性赔偿发挥出遏制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应有作用,也避免了相关法条被利用成为牟利工具。例如施某诉商贸行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依法判令经营者对施某首单购买的药酒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并认定施某的加购行为超出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不再受惩罚性赔偿制度保护。
新型消费往往涉及多个领域,现有法律规范难以完全覆盖,故相关纠纷存在举证难、监管难、法律适用难等问题,消费维权存在一定困难。南京法院坚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与护航新消费业态健康发展并重原则,直面新问题、新难点,努力寻求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利益平衡。如韩某诉旅行社旅游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依法认定应知网红景点未开放仍将其列入旅游行程单的旅行社违约并退还部分旅游费用,对文旅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起到重要的示范意义。
“一老一小”群体消费主要集中在保健食品、休闲旅游、康养服务、网络游戏等领域,相关经营者可能通过虚假宣传、诱导消费等方式设置消费陷阱和消费套路,骗取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的钱财,南京法院坚决打击遏制此类行为。例如赵某诉某科技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依法判令公司股东承担退款责任,严厉打击了公司股东通过“闭店跑路”躲避债务、欺骗消费者的不当行为,维护了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网络消费具有交易主体多样、交易环境虚拟化、交易空间跨地域性等特点,发生争议时往往出现交易方非收款方、收款方非开票方、经营招牌与营业执照不一致等情形,消费者维权时难以准确识别责任主体。南京法院坚持穿透式审查思维,实质审查交易情况和资金流向,确定消费行为的实际主体,助力消费者精准靶向维权。如钱某诉文体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通过调取订单结算商户信息,精准锁定团购卡券的实际收款方,明确了实际责任主体。又如孙某诉李某、周某等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依法认定前后两任经营者承担连带退款责任,向市场发出遏制“新店不理旧账”、防范“职业闭店人”的强烈信号。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2025年将聚焦数字消费、预付式消费等新业态,持续强化司法保障力度,完善消费纠纷综合治理体系,助力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