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43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海门区检察院驻所检察室的检察人员深入监管场所,开展了一次维护在押人员消费权益专项检察活动。
检察人员首先来到待分发食品存放区,对照进货单登记的食品名称和数量,对看守所代购的食品进行了开箱检查,经查,代购实物均采购自正规厂家,品名与商品标识相符,均在有效保质期内。
“海门看守所在押人员的代购商品都是通过招标后,由政府统一集中采购,统一单位结算,并设有在押人员消费台账,限定消费额度,杜绝了超限额消费现象的发生。”分管后勤的陈副所长告诉检察人员。“海门看守所还为每位在押人员配备了电子手环,在押人员的购买申请、消费情况等上面都有记录,在押人员个个都清楚明了。”陈副所长接着说。
随后,检察人员来到卫生所药品配置室和存放室,对在用药品、用药记录,以及药品采购渠道、出入库记录等进行了检查核对,对库存药品进行了抽样检查,相关记录较为规范,所有药品均在有效期内。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临期药品,检察人员督促看守所注意及时销毁。
最后,检察人员来到在押人员食堂,刚加工好的饭菜热气腾腾,整个操作间干净整洁,卫生状况良好,实物储藏室内粮油、肉类、蛋类等储备充足、存放规范。
“这些食材都是政府集中采购、集中配送的,新鲜度和质量都有保障。我们每周都制订在押人员食谱,荤素搭配合理,实物量达到标准,在押人员的饮食也有保障。”食堂厨师老张告诉检察人员。
近年来,海门区检察院坚持把保障在押人员消费权益作为维护监管秩序稳定的重要环节,通过深入监区检查、开展法治教育、制发检察建议、受理控告举报等方式持续加强检察监督,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下一步,海门区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深化“派驻+巡回+科技”检察监督新模式,持续监督保障在押人员消费权等合法权益。(仲永、王锋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