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新公司法精神,准确把握横向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法律内涵及司法适用标准,3月21日,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举办2025年度首期“商法青年说”。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达军,民二庭庭长王风华,金融庭庭长陈五建,民二庭、金融庭全体青年干警参加交流活动。
民二庭法官郁华结合新公司法条文,对横向法人人格否认的制度功能与适用场景进行了简析,重点解读“人格否认+债权人利益受损”双要件认定规定,并对比了与纵向否认的规则差异。民二庭青年干警曹书显重点探讨了该项制度的构成要件、举证责任及证明标准,并以典型案例为引,针对债权人举证难问题,建议探索“初步证据+合理怀疑”的举证责任转移机制,同时综合考量混同程度与损害结果的关联性。
王风华强调,横向否认的适用需坚持谦抑性与个案衡平原则,对混同行为认定、债权人保护限度、类案裁判尺度侧重关注,避免滥用导致市场交易秩序紊乱。陈五建认为,横向否认制度与破产程序中的“实质合并”规则存在交叉,需厘清二者适用顺位与衔接规则,防止司法实践中出现逻辑冲突。
张达军对本次“商法青年说”活动的成功举办表示肯定,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深化理论学习,青年干警要系统研读新公司法立法释义、权威学者论著,厘清纵向、横向否认及公司集团治理等概念的逻辑关系,夯实裁判法理基础;二是强化实践创新,针对审判中涌现的隐形关联公司等新问题,鼓励干警探索大数据筛查融合协同取证机制,提升复杂案件的事实查明能力;三是推动成果转化,与会干警要及时梳理研讨成果,形成横向否认制度适用指南、调研报告及示范案例,为后续案件审理提供相关实践样本。
干警们纷纷表示,此次活动通过“观点交锋+领导点拨”的形式,深化了对横向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理解,在今后工作中将立足审判实践,推动法律适用与学术研究的深度融合。(崇法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