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分时节,执行不歇。近日凌晨,江阴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整装待发,聚焦涉民生、小标的案件,抓住时机、持续发力,以执行高压态势,切实有力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刘某与梅某发生交通事故,经法院判决刘某赔偿梅某22万余元。梅某因事故受伤且刘某未主动履行赔偿金额,致使梅某生活陷入困境。在先期执行中,经承办法官查实刘某虽有一定经济来源,但其三名子女尚未成年仍需抚养,家庭负担较重,自身履行能力和意愿均有不足。
本次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结合两个家庭经济状况,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将刘某与梅某传唤至法院居中调解。承办法官向梅某讲述了刘某家庭相关情况,亦向被执行人刘某出示了梅某的病历、生活开销等凭证,并释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法律后果。后双方根据目前各自实际情况,都表示出和解分期履行的意愿,刘某在亲属长辈的帮助下,当场先行履行部分金额。
江阴法院在执行张某与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徐某始终未履行付款义务。经多日摸排,执行干警于徐某工作室发现了宿醉的徐某,徐某极不配合法院的拘传工作。直至坐进了法院的羁押室,徐某才从醉酒中清醒并主动请求与法官联系。执行法官向其严肃阐明抗拒法院强制执行或面临罚款、拘留的法律后果,徐某放荡不羁的神态一扫而空,他主动向本院具结悔过,并积极筹措资金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5000元债务,双方约定在六个月内将债务完全还清,案件得以和解结案。
此次集中执行集结干警38名、警车18辆,查找被执行人住所32处、成功传唤15名被执行人到局,执结案件12件,结案标的合计422.02万余元。下一步,江阴法院将秉持执行高压态势,刚柔并济,注重执行的温度与力度,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毕斯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