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法院能上门讲道理、解心结,我心服口服了!”近日,南通通州法院兴仁法庭驻庭人民调解员顾志宏主动前往西亭镇西禅寺村,在行动不便的被告家中成功化解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后,被告不禁感慨道。

  两年前,原告在被告承接的某公司的工程中做木工,因该公司未能与被告进行结算,故被告未能结清原告工资。原告于2023年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处理。后来,被告当庭承诺会积极主动催促该公司对账结算,在结清尾款之后立刻给付原告工资,原告方才撤诉。原告撤诉后,被告怠于向该公司主张权利,迟迟不履行当初的承诺。多方催要无果,原告只能再次起诉。

  案件受理后,调解员顾志宏了解到被告因伤骨折出行困难,且对诉讼存在抵触情绪。为安抚双方情绪,高效化解矛盾,顾志宏随即前往被告家中,就地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顾志宏一方面向被告耐心讲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厘清双方的权利义务;另一方面结合被告家庭困难、身体残疾的实际情况,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调解,原告同意减免部分违约金,被告承诺分期支付结欠的工资,双方当场签署了调解协议,为原告历时两年的讨薪路画上圆满句号。(苏小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