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下午,南通中院法庭指导办主任杨盛带队到海门法院调研督导人民法庭工作,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冲,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朱爱华等参加。
杨盛一行实地走访了海门法院四甲法庭、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庭,通过查看台账、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形式,详细了解了法庭案件质效、诉前调解、党建品牌建设、“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等当前重点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法庭工作面临的实际困难和具体需求。
杨盛对两个法庭各项工作给予肯定,并就如何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织密多元解纷防护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挺在前、做到位,及时将矛盾纠纷高效化解在基层,实现“案结事了”目标。
二是凝聚案件审理向心力。用好人民法院案例库等“富矿”,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多讨论、多研究、多总结,切实统一裁判尺度和法律适用,助推审判质效显著提高。
三是提升司法裁判满意度。时刻秉持“如我在诉”理念,强化院长、庭长“头雁效应”,落实“有信必复”制度,努力推进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
四是筑牢审判工作压舱石。始终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精心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立足“一庭一品”创建工作。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江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