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不管东西好不好吃,我也不应该在网上那么骂你,我郑重向你道歉。”近日,在海门法院四甲法庭设在四甲镇头桥村的“融和法庭”里,村民陈某对着屏幕上远在呼和浩特的某网络平台商家张某深深鞠了一躬。张某红了眼眶,对四甲法庭精心组织的调解表示感谢,一场剑拔弩张的“网络骂战”就此化干戈为玉帛。

  事情还要从春节期间的一袋瓜子说起。临近过年,陈某在某网络平台上一家“瓜子小店”里购买了一袋价值43元的瓜子,收货后却认为瓜子发霉且颗粒较小,便以“商品质量不符”申请了“仅退款”。卖家张某拒绝后,要求陈某“退货退款”,陈某为此产生不满,随即在平台上对商家客服进行了恶劣的人生攻击和辱骂。同时,“平台根据规则,自动判定将货款退回买家。张某对此很是不忿,遂起诉至海门法院要求陈某退回货款并公开赔礼道歉。

  案件起诉到海门法院后,承办法官程炎考虑到该案具有一定典型性,随着“七天无理由退货”等权益的普及,部分消费者滥用平台规则进行恶意“仅退款”,甚至有些人认为网络平台是虚拟空间,商家维权困难,便肆意在网络上辱骂客服、抨击商家,由此产生的维权纠纷屡见不鲜。为了彻底解开张某心结,降低张某维权成本,也为了对当地电商大户进行以案释法,程炎将该案的调解放到了陈某所在地的头桥村“融和法庭”内。四甲镇头桥村是“南通市乡村振兴示范村”,靶场村绿宝香瓜、头桥村草莓更是通过电商平台销往全国各地。为了提高当地电商大户诚信经营、正当维权的法律意识,该案调解的同时,法庭还邀请了当地种植大户、法律明白人等20余人共同观摩调解,沉浸式体验网络销售纠纷处理过程,以此增进网络平台商家、法律明白人对农产品网络销售法律知识的学习和了解。

  当陈某在大屏幕上看到张某的瞬间,网络的虚拟一下子照进了现实,承办法官趁热打铁,向双方释明了“仅退款”规则运用的条件,以及在网络平台辱骂他人构成对他人人格权侵犯的法律规定,陈某听后惭愧不已,郑重起身向张某表达了歉意,并通过微信调解群向张某返还了43元货款。通过20余分钟的“云端调解”,最终双方言和。陈某也通过此次调解由衷的认识到法律的边界,表达了对法庭为其搭建调解桥梁的感谢。

  调解结束后,四甲法庭就地为电商新农人围绕“电商商家诚信经营与合法维权”这一主题进行普法培训。“买家恶意给差评怎么办?”“我的货确实是有些瑕疵,但退货退款的成本更高,我该怎么和消费者协商呢?”,有过电商卖货“踩坑经验”的商家们纷纷提出了自己的困惑,对此,法庭干警一一从法律的角度给出了解答并提出倡议,作为电商商家,既要筑牢诚信经营的“防火墙”,不可因网络销售而弄虚作假,同时也要善用法律武器打造“护城河”,针对职业打假、差评勒索、恶意退款等新型侵权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钱玉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