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落实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我们价格部门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对保护生态环境的引导作用,采取了一些改革措施,让盐城“东方湿地”、“黄海明珠”城市名片更加靓丽。
一是全面推动水价改革。2016年,我市完成居民用水阶梯水价改革任务。去年又完善了污水处理费收费政策,市区污水处理费由每吨0.95元调整为1.20元,居民用水第一阶梯价格由每吨2.80元调整为3.05元。根据环保信用评价等级,对企业实行差别水价政策。明确了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污染物的有偿使用费标准及交易基准价格。组织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业务辅导,指导各县(市、区)抓紧落实国家和省农业水价改革政策。
二是有序调整天然气价格。2016年,我市完成了民用天然气阶梯价格改革任务。去年,民用气第一阶梯价格由每立方米2.10元调整为2.40元,特困户免费用气量由每年72立方米提高到84立方米。市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中准价由每立方米3.71元下调为3.26元,市区工商业用天然气最高价由每立方米3.50元降为3.32元,年减轻企业负担4700多万元。今年,我们落实国家和省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政策,放开了我市车用天然气价格。经过三年的努力,我市管道天然气价格基本理顺。
三是积极完善煤热价格联动机制。今年,我们根据市场经济运行规律,重新修订了盐城市煤热价格联动办法,对热力价格进行动态调整,完善热力价格形成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