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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城管打死市民反思制度之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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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日下午,湖北省天门市市民魏文华因用手机拍下城管执法人员粗暴执法过程,被数十名城管人员殴打身亡。(1月8日《楚天都市报》)

    数十位城管队员群殴一位只是拍下城管粗暴执法录像的普通市民,即使当他求饶时仍不罢休,直到把他打死为止,何其惨烈,何其悲怆!这个群起而攻之的、个个挥着铁拳的暴力场面很容易使人联想起“集体无意识”——在“暴力场”的作用下,每个人都把人性中最原始、最暴戾的本性宣泄出来,不但没有丝毫的退缩与内疚,甚至还有一份集体荣誉感!

    城管施暴的“集体无意识”,比黑社会有过之而无不及,因为前者是“公务化暴力”——以执法为名,披着合法化外衣,它与刑事犯罪的暴力区别在于它的体制化特征。也正因为如此,它比一般的刑事犯罪更为可怕,对脆弱的政治与社会生态的破坏更为深远,所以有人说“不怕黑社会,就怕社会黑”。

    城管队员为什么会对手无寸铁的弱势群体上演“集体无意识”的丑剧?是什么助长了他们这种肆无忌惮的“集体无意识”?纵观城管体制多年来的实施,个中问题多多:一是法律不明确。城管执法体制的法律地位不确定、不稳固;二是归口不统一。有的由政府直接管辖,有的归口建设系统,有的只是部门的内设机构;三是建制不统一。有垂直管理,有分级管理,设置混乱;四是人员配置不统一,国务院要求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执法人员必须是公务员,但城管人员多半没有;五是职能界定不清。城管具有哪些检查、处罚职能,与其他执法部门区别等等在许多问题上都存在模糊不清现象……

    种种先天不足,再加上管天文下管地理中间管空气,无所不在的管理权限造成了他们的“权力幻觉”,放大了他们的野性,可以说城管之恶正是体制之恶酿成的。(作者: 练洪洋)

责任编辑: 钱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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