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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大事化小不是法治之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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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7月15日《扬子晚报》报道,7月13日上午,南京市江宁区东山镇第二农贸市场外,卖龙虾的小贩俞氏父子在收摊时与城管队员们发生了冲突。父子二人被十几个城管队员拳打脚踢,至7月14日记者发稿时仍然躺在医院接受治疗,医药费已花去几千。但城管并不承认打了父子二人一事。经东山镇派出所调解,双方都同意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尽快协商解决此事。

    城管与小贩的“矛盾冲突”由来已久,但是,至今没有哪个地方想出万全之策,使城管与小贩和谐相处。因此,这只不过是城管与小贩之间“矛盾冲突”的一个小小花絮,人们早就习以为常了。

    不过,笔者认为,这起“矛盾冲突”的处理方式却给人们提了一个醒。那就是,弱势群体“愿意”“大事化小”的现象不可小视。因为它是法治之耻。

    报道说,当记者再次联系父子二人时,老俞对记者说,目前,他们与城管已经达成协议协商解决,不再追究打人者的责任了,更不想记者介入此事深入调查了,毕竟以后他们还要在本地做生意……

    老俞对记者所说的几句话,流露出他内心深处不得不委曲求全而“大事化小”的意向和心态。言外之意,如果追究城管的责任,恐怕城管对自己今后不利――“毕竟以后还要在本地做生意……”

    老俞简单的几句话把中国社会中几千年来弱势群体内心深处的“民不与官斗”的逆来顺受的心态刻画了出来,令人悲叹。是的,自己一辈子受城管管,把他们“逼”上法庭,即使赢了官司,追究了有关人员的责任,替自己出了一口气,但是,把管自己的“官”得罪了,能赢得未来的安宁和幸福吗?往后怎么做生意?做不成生意往后的日子又怎么过?考虑再三,忍气吞声,还是给自己留条后路,不去“斤斤计较”吧。城管当然巴不得老百姓这样“识趣”。同时,城管也正是因为有这样的优越感,才敢如此欺负弱小。

    因此,笔者认为,其实老俞有所不知,因为他这样做不仅纵容了城管,使城管不知错就改,不知收敛,变本加厉,而且,反而害了城管。因为,弱势群体不敢与官斗,这样很可能为虎作伥,放纵官员(这里指城管)的胡作非为,说不定,下一次可能变得更加凶狠。更重要的是,这种现象使依法治国大打折扣,使法治社会受到重创,绝不足取。

    当然,要破除这种现象,不是一两个非常现实的“老俞父子俩”所能办到的。笔者认为,要破解这个问题,一方面,要强化行政违法行为的问责,使公职人员不敢滥用公权力。另一方面,要建立和健全对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行政违法的“公诉制度”。凡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违背行政法律法规,并给当事人造成一定伤害或影响的行为,应该由专门的部门进行调查,并依法起诉,这样才能防止当事人因为考虑到自身的现实和未来的处境不得不放弃法律追诉,让行政违法人员逍遥法外。

    当然,这样做的目的并非主张和鼓励人们去打官司,而是防止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滥用公权力,促使其严格依法行政。笔者认为,这也应该是依法治国的一个基本要求。

责任编辑: 钱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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