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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问题的决定
(2007年9月28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江苏省人大常委会、苏州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对吴江市市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问题决定如下:
一、本市市、镇两级新一届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在2007年12月5日前选出。
二、在2007年12月31日前,开好市级新的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并选举产生新一届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2007年12月20日前,全市各镇应开好新的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三、市级机关和吴江经济开发区的人员参加市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参加镇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根据现有的体制管理情况,吴江经济开发区的选民,参加同里镇的市人大代表选举。
四、省人大常委会确定我市新一届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293名。代表名额分配方案为:松陵镇52名;汾湖镇52名;平望镇31名;盛泽镇51名;横扇镇13名;七都镇16名;震泽镇23名;桃源镇21名;同里镇32名;驻吴江市部队2名。
五、根据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我市新一届的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为886名,各镇的具体名额为:松陵镇130名;平望镇96名;盛泽镇130名;横扇镇69名;七都镇81名;震泽镇86名;桃源镇88名;同里镇76名;汾湖镇130名(已选出)。
吴江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200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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