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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大会议关于省高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7-02-01 08:05:36
来源: 新华日报
 

(2007年1月31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公丕祥院长所作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全省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年的主要任务。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积极投身法治江苏、平安江苏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的奋斗目标,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

编辑: 钱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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