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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07-02-03 09:14:16
来源: 新华日报
 

 ——2007年1月29日在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寿亭

    各位代表:

    我受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2006年度工作情况和2007年度主要工作安排,请予审议。

    一

    2006年,在中共江苏省委的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富民强省、“两个率先”目标,按照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总体部署,切实履行各项职责,推动我省民主法治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较好地完成了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一、贯彻省委重大决策,推进法治江苏建设

    建设法治江苏是中共江苏省委深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有着重要意义,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是实现“两个率先”,建设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新江苏的重要内容和可靠保障。为了将省委这一重大决策转化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作出了关于深入推进法治江苏建设的决议。决议充分体现省委关于法治江苏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决议颁布实施后,反响热烈,全社会对建设法治江苏重大意义的认识有了新的提高;各级国家机关从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深化改革,改进工作,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各地积极开展创建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活动,加强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增强了公民知法守法用法意识,法治江苏建设迈出了坚实步伐。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是建设法治江苏的重要内容和基础性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法制宣传教育“四五”规划实施情况及“五五”规划主要内容的汇报,作出了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决议,推动了规划的实施。各地各部门坚持从实际出发,确定法制宣传教育不同阶段的具体目标和任务;坚持以领导干部、执法人员、青少年、外来务工人员为重点,区别对象,提出不同的内容和要求;坚持不断创新形式,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结合起来,与地方立法工作结合起来,从而增强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为建设法治江苏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编辑: 钱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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