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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城镇居民前10月收入接近去年全年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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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13日从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获悉,今年前10个月,江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3733元,同比增长16.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2.1%。前10月的收入已接近去年全年水平(14084元)。

    从四大类收入增长情况看,由银行利息、股权红利、房租等构成的财产性收入,居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带来的经营性收入,以及由养老金离退休金等构成的转移性收入,分别增长60.4%、21.7%、19.1%,增幅均快于可支配收入。其中,人均财产性收入为183.4元,比去年全年多47元;人均经营性收入为1386元,比去年全年多3元;人均转移性收入为4169.8元,虽比去年全年还少58元,但其中的主体部分养老金离退休金为3368.7元,比去年全年多了7元。至于工薪收入,尽管仍是居民收入的大头,人均为9097.7元,占全部可支配收入的比重达66%,但是,其增长速度相对平稳,增幅为13.5%,低于可支配收入增幅。有关人士认为,居民收入结构中原来的“短腿”通过加快增长变“长”了,这对我省居民收入继续保持两位数的快速稳定增长是一个有力支撑。     (吉 强)
 

责任编辑: 刘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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