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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地税规范税案执法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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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21日 09:34:20
来源:
本网综合
据《江南时报》报道,近日,盐城市地税局开始初步试行《盐城市地方税务局税务执法证据规定》。该规定将税务案件中的证据归纳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七个类型,对税务案件调查取证的手段、方法、过程以及特殊证据的取证、证据保全作了具体规定,同时对书证、物证及电子证据等各类税务案件证据取得的具体要求,以及税务机关对证据的审查判断的方法、证据的认定运用作了详细的规定。(吴昊天)
责任编辑: 黄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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