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接到一封特殊的投诉邮件,反映的是南京某工地夜间施工噪声扰民问题。说它特殊,是由于发邮件者本人就在环保系统工作,因此他提出的问题更内行、更尖锐,也更发人深省。
他反映的情况是这样的——
地处山西路军人俱乐部内中环国际广场的开发商南京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京市中山北路105号,简称“汇达广场”)曾多次因违法夜间施工被环保部门查处,最近可能是赶工期,夜间施工增多,时有违法(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现象。仅一周之内,除环保部门审批的夜间施工外,就有两次违法夜间施工。
11月17日夜,在违法施工遭环保执法人员现场查处的情况下,该工地仍不听劝阻,照旧强行施工一夜。环保执法人员无奈而走,说:我们只能罚罚款,他们不听,我们也奈何不得。
11月25日,晚上8点开工,噪声扰民。因又是未经环保审批,到法规规定的10点以后,鼓楼区环保局局长亲自带着执法人员前来查处。可是到夜11点,我发现仍是噪声隆隆。又告知局长,他说一会儿从另一个工地赶来。可是,遗憾的是,工地施工又闹腾一夜。直至次日上班前7点半,工地噪声依旧响彻云霄。
他在邮件中指出:“环保人员说,工地的噪声根本没法管。南京现在几百个工地,噪声又是瞬间即逝的污染源。听话的还能停,不听话的人一走,照干不误。环保罚款力度和赶工期的经济效益根本无法比,怎能管得住?”
据这位投诉者分析,夜间施工扰民问题的出现有制度的因素。“人大法规中,对于‘夜间’的时间段规定是晚10点至早6点,但这个睡眠时间是按成人并且是健康人算的,没有考虑到儿童、病人等情况”。“还有就是处罚力度,我了解最高是3万,虽比以前有提高,但根本约束不了寸时寸金的施工方。”
“就算现在没办法立即改变这些,那么可以考虑换个角度。”他又具体分析了环保部门自身的一些原因,并给出了一些建议——
审批把关问题。一家企业多次违法,环保审批不该轻易通过吧。而现在审批和查处是两个部门,通气不够还是另有隐情,造成审批与违法似乎毫不相干。这次11月17日刚刚严重违法,21日工地又得到夜间施工的审批。
另外,法律之所以开“夜间施工”这个口子,主要是一些抢险工程,还有一些工地因水泥浇铸等需要24小时连续作业,报环保审批后可以夜间施工。而目前的情况,很多依法和违法的夜间施工,根本看不出是需要24小时连续作业,往往是白天不干,专捡夜间作业。我猜测可能与工程材料的运输有关,但仅仅为节省一点经费,就不顾群众合法利益,也太过分。
审批后的公示条也相当简单,寥寥几语,经环保同意而已。如果将夜间施工原因、机器、施工方式能列出,一来施工方去环保审批就不太容易;二来也方便附近群众监督。此外,环保部门也可以将违法企业曝曝光,至少可以在房地产网上给他挂挂,让人们了解施工方的劣迹。
还有,环保部门应该要求施工方拿出一些降噪的方案,最简单的是产生高噪声的机器尽量远离居民区,还有包括可能的噪声罩、隔音屏等等。企业不是无所作为,只是环保不要求,他们连这点小钱也懒得花。
[记者感言]
环保执法不可能“一帆风顺”,这在情理之中,本不奇怪。让人思量的是:如果环保执法总是无力、无奈,结果只能导致一些环保监察的法规,成为现实中的“稻草人”。
法规条例是支撑公众寻求公正裁判的依据。然而,现在对环境问题的处理,不同程度上存在着环保法规“软约束”、环保领域“软执法”、环保目标“软要求”等现象。这既有部分领域、操作环节法规缺失的问题,又有执法难、法不责众的问题。怎样化解矛盾,确实是个非常大、非常难的课题,但必须要做。因为,只有破解执法的“困境”,才能从根本上树立公众法治的信心。(杭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