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新闻发言人肖泉上任后的首次新闻发布会昨日下午在省政府新闻发布厅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目前,全省建立起十大社会救助体系,以助困、助学、助老、助残为重点,每年救助覆盖面达300多万人次,占全省人口的4%左右,社会救助水平总体已接近国际公认标准。
低保救助 低保标准与城乡居民收入挂钩增长
今年,江苏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城乡低保标准与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直接挂钩的增长机制”——按当地城乡人均收入的20%-25%确定低保标准,并同步增长。记者了解到,除此之外,全省大部分地区实施了针对低保对象的水电气补助、节日补助,并多方面拓展保障内容。如南京市对城乡低保对象中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子女实行普惠制救助;南通市实行现金和实物保障相结合,从今年起对城市低保对象中的老弱病残户按月发放粮油帮困券;扬州等市今年积极应对物价上涨,及时对市区低保户发放粮油补贴和肉贴,确保困难群众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医疗救助 医疗救助惠及两百万人
目前江苏省在基本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形成了“三险一助”的医疗保障格局。经省民政厅测算,眼下,全省除了150余万城乡低保对象外,还将有20余万农村五保对象,20余万重点优抚对象,6万名特困职工,以及数万名符合上述条件的大重病患者、精减退职职工,共约200万人可以获得医疗救助。
住房救助 全省县城以上城镇全部建立廉租住房制度
江苏省每年都将在经济适用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建廉租住房,并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苏南和苏中地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标准应不低于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苏北城市在2008年前不低于人均建筑面积12平方米。到2010年底,所有城市的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标准应不低于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全省所有城市低保无房家庭及其它低收入特殊困难家庭将全部实行实物配租。
教育救助 努力让所有孩子共享“教育公平”
今年来江苏省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保障他们的受教育权利。一是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在全省全面推行免收学杂费的同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一免一补”政策(即免课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二是普通高中阶段,省政府设立普通高中助学金,目前资助面已达普通高中学生数量的10%。三是职业教育阶段,为全省所有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110万名学生提供政府助学金。四是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辅之以奖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勤工俭学等多种形式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法律援助 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今年江苏省拿出2900万元用于法律援助,再降法援门槛,并建立援助质量追踪管理体系,确保让每个人都能打得起官司。截至11月底,全省共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5384件,援助农民工5828名。
残疾人救助 让残疾人共享“发展红利”
江苏省现有残疾人479.3万,今年全省已对低保对象中的近6万名重度残疾人按当地低保标准全额发放低保金。从明年1月1日起,江苏省还将对所有无固定收入的重残人员按低保标准给予生活救助,全省将有12万多名持证重度残疾人因此受惠。
农村五保供养 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目前,全省五保户平均集中供养标准每年达2876元,分散供养标准每年达2310元,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灾害应急救助 确保灾民24小时获基本生活救助
全省建立完善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救助机制,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响应能力明显提升。2003-2006年,共安排救灾资金8.75亿元,累计救助受灾群众2080万人次,紧急转移安置134.2万人次,恢复重建民房33万间。能确保灾民24小时内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洁净水喝、有病能得到及时治疗。
临时生活救助 解决低保政策“炕边冷”现象
临时生活救助,能及时有效地解决城乡居民特别是低保边缘人群临时生活特殊困难。此外,对于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江苏省逐步实现自愿救助和人性化救助。
慈善救助 慈善救助百万困难群众
目前江苏省及13个省辖市已全部成立了慈善机构,106个县(市、区)中有87个已成立慈善机构,不少地方的慈善机构已经延伸到乡镇。今年全省慈善救助支出已达3亿多元,100多万困难群众得到救助。(石小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