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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宜兴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上,市委工作报告和市纪委工作报告都提出,要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构建风清气正的执政环境。代表们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事关人心向背、事业兴衰。加快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努力建设一支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
许力夫等代表说,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行为,是预防腐败的关键。做好此项工作,一要靠制度;二要靠监督。要加强制度建设,发挥制度反腐的保证作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对重要干部任免、重大决策部署、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都必须严格经党委集体研究决定。要进—步推进党内生活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勤廉公示、廉政档案等制度,制定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实行党代会常任制,积极探索发挥党代表监督作用的途径和形式。要不断完善资源配置的市场化机制。完善招投标中心建设,做到“统一进场、集中交易、管办分离、监督有力”,进一步规范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行为,坚决防止和纠正商品服务购销、工程承发包、项目审批等重要环节中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认真治理商业贿赂。
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行为,还必须前移监督“关口”。吴青峰等代表认为,首先要立足教育防范,筑牢思想道德防线。领导干部要带头践行“八荣八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真正确立起“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为官之道。其次要建立领导干部廉情预警机制,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大届中审计的力度,及早发现和纠正问题。再次要整合监督力量,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有机结合起来,把权力运行置于严密的监督之下。
要继续加大反腐败工作的力度,严肃查处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李阳等代表指出,要按照上级要求,重点查处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和副镇(局)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办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谋取私利的案件,突出查办建设工程、土地管理、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的案件,注意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不断以反腐败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促进社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
“要建立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还要通过加大反腐倡廉力度,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让干群关系更加和谐,社会风气更加文明。”蒋伟昌等代表说,要深化改革,从机制上保证党政机关作风的进一步好转。要加强基层群众对机关作风的监督,深化“千人评议机关活动”,加大对党风政风的监督力度,切实解决少数机关部门不作为、乱作为、以权谋私、效率低下等问题。要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上学难”、“看病贵”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努力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影响和带动社会风气的好转。 ( 韩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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